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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红茶有望成“国字号”

茶叶香 发表于 2015-5-20 17:18:05 | 显示全部
江门日报讯(记者/邓少军通讯员/李春林)日前,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门市农业局组织专家,对鹤山红茶进行了“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产品”初审。专家组对鹤山红茶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同意通过初审。鹤山红茶有望成为鹤山市第一个通过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审核的农产品。

鹤山红茶茶树品种引自云南大叶种,植株性状属山茶科山茶属。鹤山红茶营养丰富,饮用效果佳,含有大量人体必须的矿物质和氨基酸,具有多种保健功效。

据介绍,鹤山人种茶始于宋代,茶叶以其条索紧细、成色油润、汤色鲜亮、清香味浓、滋味甘滑、消热消滞著称。鹤山红茶具有生产历史悠久、文化渊源深厚等特点。目前,鹤山红茶产区主要分布在双合镇的合成、先庆,鹤城镇的坑尾、城西、三堡,古劳镇的茶山、丽水,龙口镇的福迳、那白,桃源镇的中心、龙溪、蟠光,宅梧镇的白水带、荷村、泗云,共和镇的来苏、新连,址山镇的云乡,雅瑶镇的南靖等村委会,目前鹤山市红茶生产面积达5000亩,年总产值达1亿元。

为了规范鹤山红茶种植和加工制作技术,提高产品产量和质量,保证鹤山红茶的品质和特色,增强市场竞争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鹤山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技术人员通过广泛收集材料,总结种植经验及征求有关专家的意见,编制了《鹤山红茶生产技术规程》地方标准。

记者获悉,农产品地理标志标示农产品来源于特定地域,产品品质和相关特征主要取决于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并以地域名称冠名的特有农产品标志。此处所称的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根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农业部负责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登记工作,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审查和专家评审工作。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申请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农业部设立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专家评审。因此,按照规定,鹤山红茶申请成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还需经过农业部质量安全中心组织的专家审核,并经过农业部公示,方可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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