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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普洱的“长期存放”的法律问题

武夷岩茶 发表于 2011-11-30 15:35:47 | 显示全部
随着普洱的“越陈越香”概念,使得现在很多普洱都没有打上保质期。
但这个“陈”在法律上是过期的意思。
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任何食品都要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只要是食品都必需要标。那么普洱的“长期存放”是否违反了法律?
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茶叶、酒等食品豁免保质期.也就是说只要是食品就必需要标明生产和保质期.
酒是一个例子,比如说"多少年陈酿"酒,它在出厂前是存放了好久的.但也要标是出厂日期和保质期.
而现在的普洱茶很多都并没有标保质期.这违反了食品安全法.
另一个问题,出售过期食品本身也是违法的.只要标明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食品,如果一过期,还继续销售就是违法。
那么如何用法律去保障做茶\卖茶人的权益是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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