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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机效果差 茶农投诉获赔

茶叶香 发表于 2014-11-5 15:51:21 | 显示全部
  图2:武夷山市消委会组织厂家和茶农面对面调解。

  李振华本报记者 张文章 文/摄

  福建省武夷山市11名茶农购买的11台茶叶色选机,使用后发现生产效率及生产精度低,严重影响了茶叶的生产销售,他们向武夷山市工商局和消委会投诉后,经过几番调解,10月底,茶农们的投诉终获解决,挽回经济损失近150万元。

  11台茶叶色选机效果差

  2014年初,武夷山市阙志刚等11户茶农,向合肥美亚光电(002690,股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11台安科TD3茶叶色选机,每台价值36万元,并签订了购销合同,按照合同要求,茶农先支付货款20余万元,约定等机器投入运行后再付余款。

  但是,茶农们对茶叶色选机调试完投入使用后发现,生产效率及生产精度低,难以达到该公司宣传所称的效果,严重影响了茶农们实际生产运作,给茶农们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茶农们与厂家协商,但没有结果。

  今年6月3日,11户茶农向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要求帮助处理解决。接到投诉后,武夷山市消委会立即联系当地质监局、工商局12315工作人员一起赶到茶农厂房进行了实地调查。工作人员仔细勘察了色选机性能状况、周围环境等现场情况,随后,市消委会秘书长张金梅组织厂家福建区域代表、茶农代表到市工商局进行调解。

  在这次调解过程中,厂家和茶农对该茶叶色选机生产效率、精度低的问题无异议,厂家称其产品是不适应“武夷岩茶”品种,并称一直在对产品进行调试升级;茶农则称该机器延误了生产时机,要求该厂家给予相应的赔偿。经调解,厂家代表表示将积极给予解决,在短期内为所有茶农的机器更换软硬件并调试达到正常运转。

  第二次调解茶农满意

  本以为调解已结束,但到了8月8日,茶农代表继续到消委会反映,称配件更换后只是生产精度提高,效率仍无法达到宣传效果,要求消委会帮助协商后续的赔偿问题。消委会经进一步沟通,了解到厂家在第一次调解后两个月内给予各茶农更新升级了机器,每台机器已投入近9万元,共计100余万元。厂家福建区域负责人称,给各茶农的色选机进行了升级并更换了摄像头,但更换摄像头后无明显效果。该公司承诺将各茶农产品(000061,股吧)保修期延长1年,并给付每户茶农代金券1万元。

  8月19日,武夷山市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第二次调解,茶农向厂家提出每台赔偿10万元的要求。武夷山市消委会秘书长张金梅对厂方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二十四条、五十二条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调解过程中,双方几次进入僵持的状态,但张金梅耐心劝说厂家代表,最后,厂方代表称要将茶农的诉求带回公司总部进一步协商。

  之后,武夷山市消委会多次电话沟通协商,10月27日,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给出赔偿协议:将产品保修期延长为三年,厂家在明年出春茶之前进一步完善设备,厂方同时给每户茶农提供3万元代金券的补偿。经调解,绝大部分茶农都同意该公司的赔偿协议。对于不同意此调解结果的少数茶农,市消委会建议其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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