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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观音检出稀土超标 12315中心发安全警示

茶叶香 发表于 2014-6-15 15:10:20 | 显示全部
 佛山日报讯 记者吴振山 通讯员潘绮静报道:超市出售的铁观音检出稀土超标,饮用产地成分不明的“绞股蓝”茶出现身体不适……今日是市工商局“食品安全宣传日”,12315中心结合消费投诉,发布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超市铁观音检出稀土超标


  据记者走访,在市区大型超市均有出售忆江南牌铁观音茶叶,其价格在数十元至数百元不等。而据12315通报,该局曾对某超市茶叶进行抽样送检,报告显示忆江南牌250g/包铁观音(2013年3月1日批次)存在稀土超标的情况。

  2013年8月29日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还出具检测报告表明,忆江南牌250g/包铁观音“稀土(以稀土氧化物总量计)”项目检测不合格。同时检出稀土超标的还有2013年5月10日批次的知福牌150g/包铁观音。

  据介绍,为了确保食品安全,《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了禁止生产经营的十一类食品。而涉案的茶叶经食品安全标准检测判定稀土超标属于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据此,工商部门责令超市停止销售相关批次茶叶并予以罚款。

  饮“绞股蓝”茶身体不适

  2013年11月,市工商局12315中心接到消费者投诉,称饮用某茶叶城销售的“绞股蓝”茶后出现身体不适。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发现当事商家销售的“绞股蓝”茶的外包装标签上没有标明产品成分或配料表、产品标准代号、生产者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内容,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规定。同时,“绞股蓝”茶的成分含有绞股蓝,而绞股蓝并非普通食品原料,当事人销售“绞股蓝”茶的行为违反了《卫生部关于“黄芪”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卫监督函〔2007〕274号)的规定。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法的“绞股蓝”茶并予以罚款。

  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许多标榜带有保健功能的食品都是滥竽充数,厂家既没有对商品进行必要的动物或人群功能试验,也没有进行功能性或安全性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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