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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购“过期花茶”工商维权赔偿

茶叶网 发表于 2012-4-6 15:25:20 | 显示全部
 近日,市民袁先生在瞿溪一家超市购买了2罐茉莉花茶,总价120元,回家后才发现花茶已经过期一个多月。袁先生要求该超市退款并一赔十,但是超市只肯退款,不同意赔偿。
  接到袁先生投诉后,三溪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经查,货柜上还有7罐过期花茶在销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户对过期花茶进行下柜销毁。
  执法人员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超市除全额退款外,赔偿消费者380元。(谢洁)
  近日,市民袁先生在瞿溪一家超市购买了2罐茉莉花茶,总价120元,回家后才发现花茶已经过期一个多月。袁先生要求该超市退款并一赔十,但是超市只肯退款,不同意赔偿。
  接到袁先生投诉后,三溪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了解相关情况。经查,货柜上还有7罐过期花茶在销售,执法人员当场责令经营户对过期花茶进行下柜销毁。
  执法人员指出,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超市除全额退款外,赔偿消费者380元。(谢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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