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变“绿茶”,究竟谁该负责任
辽宁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境内多处乡村因当地玛瑙染色加工业发展,导致地下水受污染二十多年成“绿茶”,有村民开玩笑说:“井水的颜色像绿茶,装到矿泉水瓶里直接可以当饮料卖!”“都不敢拿这水浇菜。”2006年,环保局提取了49户井水水样化验,结果显示:六价铬最高超标125倍,氯化物最高超标3.73倍;2012年监测数据表明:六价铬最高超标30.46倍,氯化物最高超标1.51倍。许多村民长期到处“买水”、“借水”。村民曾多次找过镇里和县里有关领导,得到的答复是:谁污染谁治理,这些历史问题不能由政府来解决。(7月4日《新京报》)水是生命之源,没有安全的饮水,哪有健康的生活,何谈幸福的生活?现在村民无水可饮,生活遇到困境,其根本原因是地下水变成了“绿茶”,找地方政府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地方政府应该无条件地协助解决。地下水变成“绿茶”的原因并不复杂,就是玛瑙颜色加工业长期将未经任何处理的污水随意排放的结果,其责任固然应该由排放者承担,但地方政府也不是一点责任都没有,最起码应该负监管不力的责任,历史问题不能由政府来解决的说法显然是站不住脚的。
地方政府是辖区范围内环境第一责任人,肩负环境保护和监管的责任,不管是什么样的原因,辖区内环境出了问题,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阜新地下水变“绿茶”,不是一家玛瑙加工厂的责任,是众多玛瑙加工场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他们来负责地下水治理的责任是合理的,没有疑义。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众多的玛瑙加工厂在增加自己收入的同时,他们也为地方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地方政府在此过程中也获得了相关利益,如税收的增加等,由于地方政府对其环境保护缺乏监管或者监管不到位,最终导致地下水变成了“绿茶”,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地方政府还是“绿茶”制造者的“帮凶”,地方政府的责任是绝对开脱不了的,不仅要对这种恶果负责任,而且还要追究自己没有保护好环境的责任。只有这样才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才是一个值得信赖的政府,哪种“绿茶”与我无关的态度是要不得的,理应受到社会的谴责。
“历史问题不能由政府来解决”是句潜台词,还包含着另一层含义:“前届领导留下的不干净屁股不能由我这届领导来擦”。实际上,不管地方政府领导换了几届,走了和尚走不了庙,当任领导必须处理前任领导留下来各种问题,因为政府没有换,换的只是领导人,因此责任不能因为领导人的更换而消失,哪种“历史问题不能由政府来解决”的说法只是一个托词,是冠冕堂皇地推卸责任,是不想根治地下水“绿茶”的表现,更要不得。
阜新地下水变“绿茶”的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勇敢地承担相应的责任是治理的第一步,尽快地让村民远离“绿茶”的困扰,还给村民一个舒适的环境,考验地方政府的智慧和执政能力。阜新的煤炭资源枯竭了,需要转型才能更好地生存,同样阜新的地下水变成了“绿茶”,需要将“生态文明”和“负责任”贯彻到地方政府领导者工作中,“绿茶”之水才能逐步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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