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茶叶网 发表于 2013-4-23 17:38:53

新购割草机频频“罢工” 茶农维权得助原价退款

日前,寿宁县茶农周先生花了880元从斜滩的某农机店里买了一台割草机用于茶叶种植,可新买的割草机第一次使用就出现故障,维修了2次还是无法正常使用。周先生要求商家退货,而商家却称货已售出概不退换。万般无奈之下,周先生到寿宁县消委会斜滩分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斜滩消委分会工作人员当即前往商店调查了解情况,查看该割草机。确定周先生所说情况属实后,工作人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商家进行耐心劝导。经调解,商家终于同意按原价退货。

针对当前仍有不少消费者对商品“三包规定”了解较少的情况,斜滩消委分会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保修期内2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或退货。同时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购买商品要注意保留购货发票、维修凭证等,以防日后产生消费纠纷维权无据。(李述耀)


82587.com 发表于 2013-4-23 17:57:07

帮你顶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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