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县十三户茶农获赔茶厂经营权
西湖龙井资讯平台9月29日讯:近日,马关县法院妥善化解了13件涉群涉农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被执行人董某的老家在夹寒箐镇尖山行政村,当地的大多数村民都种植茶叶,由于加工和销量滞后,董某遂即以自有房屋担保向银行贷款在尖山村开办了茶厂,专门收购村民自产的茶叶进行加工、销售。但茶厂最终由于种种原因停止运营,董某也为此欠下了13户村民茶叶款5.21万元,经过多次催要无果,村民最终诉至法院,双方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董某仍迟迟不支付茶叶款,无奈之下13户村民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马关法院受理案件后,由执行局长亲自承办,在进行相关查询后发现,董某除了生活必须的住房和尖山村那个荒废的茶厂已无可供执行的其他财产,这让执行陷入两难。执行员通过多次实地查看,考虑到拍卖机器设备成本太高,拍卖的价款不足以抵偿欠款,且造成资源浪费,还会使村民以后栽种的茶叶在筛选和初加工上更加困难,于是执行员三番五次作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耐心分析其中的利弊,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将董某的茶厂厂房及其所有机器设备折抵给村民,并由13户村民自行经营。在法院的督促下双方进行了交接,现在茶厂由13户村民按各自所占股份的形式恢复了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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