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悠农药能通用误导茶农须赔偿
本报讯 (黄步强 林德辉) 眼看采摘在望的春茶,竟被农药全部灼伤。12日,在华安县工商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仙都镇岭埔村林先生等4名茶农终获6.6万元的经济赔偿。3月18日,仙都镇岭埔村茶农林先生等4名农户从华安县某农药经营部购进一批农药,用于茶园防治病虫害,经营者介绍说此农药通用。没想到施药10天后,4农户茶园先后出现茶树嫩芽被灼伤的现象,分别损失万余元。林先生等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无果,遂向12315投诉。
工商人员经查证,4户茶农反映基本属实,该农药登记证上标注的农作物为棉花并非茶树,经营者误导消费者应负全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经营者一次性赔偿林先生等4名茶农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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